中國新聞網 2017-04-25 11:23:24
24日下午,“數名作家訴小說《錦繡未央》抄襲案”在北京市朝陽區(qū)法院本院二層大法庭開庭了。算起來,從去年11月數名志愿者、作家發(fā)起維權行動開始,已經過去了大約五個月時間。但本次開庭,其實只是這場訴訟大戰(zhàn)的一個序幕。
原標題:小說《錦繡未央》被訴抄襲案開庭 訴訟大戰(zhàn)拉開序幕
24日下午,“數名作家訴小說《錦繡未央》抄襲案”在北京市朝陽區(qū)法院本院二層大法庭開庭了。算起來,從去年11月數名志愿者、作家發(fā)起維權行動開始,已經過去了大約五個月時間。但本次開庭,其實只是這場訴訟大戰(zhàn)的一個序幕。
該案件的緣由、過程,媒體已經有很多報道。大約2012年6月,秦簡女士(本名周靜)開始發(fā)表文學作品《庶女有毒》,后改名為《錦繡未央》正式出版。2016年,由該作品改編的同名電視劇播出。此外,小說《錦繡未央》還被改編為同名漫畫和同名手機游戲。
早在2013年,《錦繡未央》小說就遭受過“抄襲”質疑。對此,秦簡在網上發(fā)文稱,網友列出的證據“根本就是修飾性詞語,在任何一個作者文中都能找到類似的話”,并稱“全書情節(jié)基本原創(chuàng)”。
但網友們對這篇文章并不買賬。后來據志愿者統計,《錦繡未央》全書僅有九章是原創(chuàng),抄襲作品數量超過了200部。而2016年電視劇《錦繡未央》的熱播,也在一定程度上讓原著小說受到了更廣泛的關注。有人猜測,這部電視劇能讓周靜有一筆不菲的收入。
2016年11月,數名志愿者、作家及編劇發(fā)起了維權行動,認為該作品涉嫌大量抄襲現有文學作品中的語句和情節(jié),最終11名作家將《錦繡未央》原著作者告到法院。
參與此次作家維權的編劇汪海林說,其實早在去年3月份便有志愿者找到自己,表示小說《錦繡未央》有抄襲情況,“他們當時希望能夠阻止電視劇播出,但是沒成功”“40多位編劇出于公益目的募集了20萬元訴訟費用,瓊瑤文化基金也專門提供了捐款以示支持”。
在多方努力下,2017年1月,該系列案件在北京市朝陽區(qū)人民法院立案。本案完成證據交換后,知名武俠作家溫瑞安也加入“戰(zhàn)團”,此案作家維權律師團負責人王國華律師說,由于溫瑞安“四大名捕”系列作品中多部涉及其中,所以,發(fā)起維權的權利作品數量也從開始的11部上升到了18部。
王國華律師對記者解釋,24日下午開庭只涉及一部權利作品《身歷六帝寵不衰》,作者筆名追月逐花,“由于維權的12位作家作品是獨立的,所以只能一位作家就立案一次。這對律師來說,工作量很大”。
“今天在法庭上,我們要求被告停止小說《錦繡未央》的出版發(fā)行等商業(yè)使用,同時要求賠償損失共計410500元,并賠禮道歉。”王國華說,庭審相對來說還算順利,接下來法院應該會對本案宣判,或安排本系列案件中其他案件的開庭審理。
相對而言,周靜一方顯得比較沉默。記者曾多次嘗試聯系周靜及小說《錦繡未央》出版方采訪,但要么被婉拒,要么就是未得到回應。
據央廣網報道,今天的第一次開庭持續(xù)大約三個小時,雙方作者都沒有到場,由代理律師出庭。原告提交的一項證據是被指抄襲的小說《錦繡未央》和原告作品《身歷六帝寵不衰》的雷同和相似段落的比較,包括580處語句和118處情節(jié)。
被告方則答辯說,“兩個比對文件當中,一部分相同的語句在之前的作品當中已經發(fā)表過,有許多語句段落的描寫,屬于慣常性的描寫手法,因此,原告所主張的《身歷六帝寵不衰》的作品在該部分不能享有著作權”。
小說《錦繡未央》是否構成侵權,最終還要等待法院的審理判決。亦曾有律師指出,由于文學作品不保護思想只保護表達的這個特性,在侵權認定上會有一定的主觀空間。加之本案涉及權利作品眾多,早前在證據交換時,原告方提交的證據就“擺滿了桌子”,一場訴訟大戰(zhàn),今天的開庭可能只是拉開了它的序幕。
特別提醒: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,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。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,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。
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